我有一只小狗,我很喜欢它,它是一只贵宾犬。瞧,那就是它。身披黑毛,两只大耳朵遮住了半张脸,和兔子一样的短尾巴,圆圆的眼睛还反光。别看它现在闹帅,每到吃饭时,它就一跃而起,蹦到椅子上,恳求让它也品尝一下。
但你如果把饭给它,它又装成绅士,要先闻一下饭,在慢慢地把饭给吃下去。有时候我得在一旁等几十分钟,它才把饭从碗里收拾干净,不知道是怎么回事。上次它一看没有人,很气愤,“汪汪”地叫了好几声,它看真没人,竟然狼吞虎咽地吃了起来,我从来没有看见过它的牙齿咀嚼的那么快,就连一旁吃饭的小猫都吓跑了。
还有一次,我看他身上有几处牙齿咬过的痕迹,那时我还不太去管,可后来伤痕又多了。最后我才知道,这贪吃的小家伙去偷吃邻居的东西,被邻居的狗发现了,咬了它几口。后来为了让它不捣乱,它被外祖父绑的起来,这样它想干什么都不行了。
尽管这样,我还是十分喜欢这只小狗。作者:陈思燠