按照学校计划,第十三周是我们四(2)班的校园执勤周。分配岗位时,可能我那殷切的目光引起了老师的注意,她看了我半晌说:“姚砺初,你来当一楼和二楼的行规执勤员,和叶宸霏一起。”我真是激动得不行。当拿到执勤牌子时,我真想跟全世界宣布:“我是一名光荣的行规执勤员!”
前面的四天一直很顺利,没发生什么事。可到了周五上午第三节课下课,当我和叶同学在一楼巡逻时,忽然听见一声惨叫。我们快速扫视了一遍楼面,发现并没有人在呼喊,便断定应该是在二楼发生了安全事故。
果然,上楼后我们看见一群同学正一窝蜂扎在一起干什么,便飞快地走了过去,只见一个小男孩正趴在地上哭。经过一番询问,我们才得知当时他们正在楼道里打闹,而另一位同学飞快地跑过,不巧撞倒了这位男生。情况已经很清楚了,可这位同学竟然不承认自己撞了人,我立刻来了火气,拿出四年级哥哥的架势来,“威胁”他:“你要是再不承认,我就去找你们班主任了……”这时,旁边的其他人也附和道:“他是三(4)班的……”他大概真的害怕了,就小声承认了。
最后,虽然他知道自己做得不对,也道了歉,可班级分数不能不扣——发生安全事故,扣十分!哈哈,行规检察员是不是有点威风呀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