表的作文500字 篇1
我的表弟小名叫珂珂,今年才5岁,你别看他人小,长得可帅呢:高高的个子,让你觉得他绝不是只有5岁的“小不点”;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忽闪忽闪的,那是在和你说话呢;一头乌黑乌黑的头发,好像刚刚用黑墨染过似的;更有趣的是,他的脑袋后面还拖着一根细细长长的小辫儿。
表弟很调皮。那一天,我在他家玩,不知是何缘故,他让我把眼睛闭上。过了一会儿,我才获得睁开眼睛的’命令,就在睁开眼的一瞬间,我被吓得魂飞魄散。原来,小表弟把骷髅头面具戴在了头上,他张开双手,嘴里哇啦哇啦地乱叫着。我一下子被他吓呆了,而他呢,却在一旁哈哈大笑。不知怎的,他又摇摇摆摆地走到了我的跟前,拍拍我的胸口,轻轻地说:“哥哥,别怕,我逗你玩呢!”我呀,被他搞得哭笑不得。
更哭笑不得的事还在后面呢!记得有一次,我正坐在椅子上津津有味地啃着羊腿,早已玩得不见踪影的小表弟也许是闻到了羊腿的香味,不知从哪儿钻了出来,一把抢过我手中的羊腿,也不管卫生不卫生,立刻狼吞虎咽地啃了起来。好一会儿,他才美美地咂了咂嘴,对我“呵呵”地笑了。两手空空的我看着他的馋相,真是哭笑不得。唉,谁让我比他大呢!让着他点儿吧!这时,妈妈又炸了几个鸡翅给我们。“看,不太好看;吃,还蛮好吃的。”表弟的淘气话比鸡翅还有味道,把我们逗得开怀大笑。“那你先吃吧!”我非常大度地让表弟先吃。可他毫不客气,一个人风卷残云般的就把鸡翅全吃光了。
调皮的表弟,给我们带来了无尽的欢乐和笑声。
表的作文500字 篇2
点点是我的表妹,她有着圆圆的脸,还有着仿佛会说话的眼睛,她身材又矮又胖,全身肉呼呼的,随便一捏就是一大把肉。
霸气孩子王
点点是村里远近闻名的娃娃头,每当暑假,村里十多个孩子都会不约而同地聚集在她家门口,有时他们组成自行车队,威风凛凛地骑遍村子;有时他们分成两队,踢一场足球赛,拼得你死我活。不管他们玩哪种游戏,表妹都是那个牛哄哄的领头羊,她分配大家角色,制定游戏规则,组织起来头头是道,哪怕有几个比他大的男孩子都要屁颠屁颠地跟在她后面。听说曾经有一个不听话的小男生不服气,点点就握紧拳头,伸出她那白胖白胖的胳膊说:“怎么样!我可是练过跆拳道的人!”就这样她以实力和霸气征服了大家。
爱枪的假小子
表妹虽然是个女孩儿,但她很喜欢枪,家里收藏了许多各式各样的枪,有长的’、短的,大的、小的,我都叫不上名字。有一次我和她玩游戏,用枪打气球,她每枪都打中,老板连连称赞,还得了小礼品,我居然一枪都没中。在回家的路上,我们碰到了一家玩具店,她跑进去一眼看中了那把98K,两眼发光,特别想买,迟迟不肯离开,她说:“我一定要好好学,考试考得好了,就让爸爸妈妈给我买这把枪。”可见,她对枪有多么忠爱。
能言善辩
点点性格活泼,做事大大咧咧,但是她却心思灵敏、能言善辩。有一次在我舅舅家,舅舅打趣她说:“点点你怎么这么胖啊?”点点听了眼睛一转,若有所思,说:“我和伯伯一样的啊!”(她口中的伯伯就是我的舅舅,也是有点胖的。)我们听了都哈哈大笑,舅舅不仅没有成功,反而被她呛到。
这就是我的表妹点点,她是霸气十足的女汉子,也是我们的开心果。
表的作文500字 篇3
我的表弟,他是一个顽皮的孩子,虽然他现在已经十岁了,可他还是让人“讨厌”,且听我慢慢道来。
他,一个阳光,活泼的小男孩,圆圆的脸,像一只狗熊,吃的肥肥的,一看就觉得他非常可爱,但在某些方面,他有点“讨厌”。
在家里,我像是一位小老师,细心地教他不会的奥数题,而他是一位不虚心求教的学生。有一次他有两道奥数题不会做。第一题,他自己在那苦思冥想,我刚准备教他,他却说:”我还是自己先进去想一下吧!”他随手把门一关,一个人进去想。我本以为他会研究出什么,可过了一会儿,他出来把本子一丢,说:“我不会做!”这让我很生气,并告诉他学习要虚心,不能骄傲自满,只有提问才能学到知识。他仿佛听懂了这个道理,又和我讨论起来。
虽然他令人“讨厌”,但他还是挺讨人喜欢的。
在三年级下学期,他中午在学校吃饭时,在同学不小心撒满水的地上摔倒,这是一个轰动铁四院小学的.事情,他的腿骨折后,我们一家人都很关心他,仿佛他就是一只“国宝”。骨折是一件非常难受的事,但他非常坚强,好像任何事情都打不能打败他。他的坚强,让我喜爱,让我觉得他并不是那样令人“讨厌”了。
他,我可爱的表弟,我非常地喜欢他,他一定会越来越好。不说了,我要给弟弟教奥数题了。
表的作文500字 篇4
很多时候总想写些什么。但具体要写些什么,自己却不知道。然后有很长一段时间,拿着笔望着空白的草稿本发呆。也许我只是词穷,写不出我想要表达的某些东西。也许我根本不知道我要表达什么。
暑假过了一大半,才猛然想起自己已经初中毕业。其实从毕业到现在,我都没哟彻底醒悟到我已是高中生。但纵然醒悟了又如何?日子还不是一样过。该高兴的高兴,该悲伤的悲伤。
无聊的时候就看书。于是那些闭着眼睛都能背出来的`漫画育被我翻烂了不少。家里的看完了就去租书店,久了书店的老板娘看见我都会跟我哈啦几句,叫我去她家里吃饭。
通常都是傍晚的是出去租书,顺便逛逛街,散散步。我很喜欢傍晚朦胧的气氛,街上的行人很少,晚风徐徐吹着,非常舒服。
很喜欢喝红茶,虽然我对红茶一点都不懂,但这并不影响我对红茶的喜爱。红茶香香的味道会让我的心情也变得香香的。有时候在家看了一整天书,红茶也喝了一整天,通常是三壶。然后中间不停地跑厕所。
前几天大病了一场,胃痛得跟那个"斯达舒"的广告一样,好像有个人在胃里钻了一个大洞。去医院打了生平的第一次吊针,没用,痛死了。只好乖乖地起外公那里喝中药。
从小到大,我的病都是外公帮我治好的。外公的医术很很高明,是祖传的,到外公这里已经是第四代了。印象中好像没有外公治不好的病。我很尊敬他。
每次写东西思路都是断断续续的,这让我的文章看起来总是想小孩子搭的枳木。写到这里就不写了,再写就扯上天去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