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主角》读后感1500字

这本书因为获得今年的茅盾文学奖备受瞩目,于是也被我加进了书单里,都说这个文学奖是中国文学明珠中的明珠是没错的,我觉得最突出的特点就是其中很多获奖作品都很像看电视剧。这部也不例外,加上作者陈彦的文笔非常幽默,生动,带点嘲讽,读起来虽然是大部头也不嫌长,感觉就像一位默契的好友陪你走完了一段挺长的路。

首先主角这家人的名字就挺有趣,大姐叫易招弟,二姐叫易来弟(她后面接受大师的意见改名叫易青娥,后来直接叫做忆秦娥,这预示着她以后得成就会很大),后来还真的有了个弟弟叫易存根。忆秦娥小时候最希望自己能放一辈子羊,包括她后来成了秦腔皇后,去过中南海,曼哈顿表演,仍然眷恋着家乡,回去仍然会回带着父亲留给她的小羊去山坡放羊。

原本我没好好看过任何一场戏,没听过完整的一段秦腔,但却在这部书中描写唱戏的场面中感受到秦腔最精彩的灵魂。

《主角》读后感1500字

最初忆秦娥通过她舅的“走后门”到戏班当学徒,她舅虽然很关心她,在戏班敲的一手好鼓,但却是个爱惹事的货,因为失手用道具火炮把人炸死,进了局子。她就被送到了厨房当烧火丫头,虽然当时她对自己的挫折没有很深的感受,反而是她的两位老师很难过,告诉她不要放下了练戏。小忆秦娥反而很喜欢这样一个人的宽敞空间,而且虽然她其实不喜欢唱戏,但还是照着老师说的,对着火苗练习眼神动作,每天练棍子和腿功,比任同龄何人都有耐心,都有毅力,因为她比较一根筋,她终于等到了上台的机会。只见她把“烧火棍”往空中一抛,然后一个“吊毛儿”,一个“飞脚”,从身后将棍子稳稳接住,再然后又是一个“卧鱼”接一个“五龙绞柱”,让台下连连鼓掌叫好。所以布袋子是装不住锥子的,她接下来就会成为主角。

她的第一部主角戏是《白蛇传》,需要一段感情戏,而且对手戏就是团里和她最般配的封潇潇。她也很喜欢他,只是她有过被“糟蹋”的经历,所以总是和他保持着距离。不过这部戏还是为她夺得剧团的头筹,并且有了从乡下剧团去城里深造的机会。而且她还遇到一个总是缠着她的高干子弟刘红兵,他总是自以为是她的男朋友,而且封潇潇也信了。这让忆秦娥哭笑不得。

到了城里,忆秦娥名气越来越大,成了省城剧团的台柱子。她发现自己还是甩不掉刘红兵,即使用她的飞腿有次还打掉他的牙,他还是过了三天又来了,不管到哪里唱戏,他都跟着当保镖。有次乡下剧团的老师来看她,她问起封潇潇,没想到听说他已经变了个人,整天喝酒而且和另一个女人好上结婚了。刘红兵终于熬垮了他的情敌,他对忆秦娥的感情也从原来的征服欲变成后来的体贴无微不至,能容忍她的各种不配合不理会,最后她终于接受了刘红兵,和他结婚生子,然而这还只是这本书的一半,后面她的情感生活遇到很多波折。

忆秦娥作为主角,名副其实,因为换做剧团里最妒忌她的演员都知道,这些苦自己是吃不了也不愿意吃的。而且她一个人撑起了来投靠她的亲戚好友和剧团人的花销,包括她那放出来的舅。她还收养了一个很像她年轻时那个“烧火丫头”的女孩,作为她的继承人。

最后的结局很感人,那个两次给她改名两次给她写剧本的著名剧作家秦八娃老师,这次分别给她和她的养女写了剧本。她记得小时候没读过书也不识多少字,还是秦八娃老师告诉她好歹要把她名字的这首诗记住,于是她一根筋的记住了李白的那首“忆秦娥”,还拼命看了很多八娃老师推荐给她的名著,并且现在也没忘记。

八娃老师给她写的剧本就叫“忆秦娥”,是她一生跌宕起伏的经历。有次她想唱点什么想喊点什么,突然记起八娃老师的一句话,“如果哪天你能自己吟唱出一阙属于自己的“忆秦娥”,那样你的戏就才算有意思了。”

这就是她后来的秦腔“忆秦娥:主角”的由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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